漏電斷路器不能采用下進線,原因如下:漏電斷路器上方的接線端作為電源的進線通常被稱做是電源端,其下方的接線端通常作為負載的連接記即負載端。就我國目前的發(fā)展狀況而言,觸電保護領域使用***廣泛的即電子式漏電斷路器,而電子式漏電斷路器的脫扣線圈只有在得到動作信號的時候才能瞬時帶電,當漏電斷路器分斷電路后脫扣線圈馬上就會斷電。如果把漏電斷路器上進線和下進線接反,即將其電源接在其負載端,將其負載端接在其進線端,就很容易造成漏電斷路器動作后,電壓依然加在脫扣線圈上,從而燒毀線圈,這樣也就使得使整個漏電斷路器喪失漏電保護功能。通常在漏電斷路器的使用時間并不長,但是會發(fā)生拒動作。原因可能有:漏電動作電流選擇不當,斷路器動作電流選擇過大或整定過大都將造成斷路器拒動作;或者是是產(chǎn)品質(zhì)量低劣,互感器二次回路斷路等質(zhì)量缺陷可造成斷路器拒動作;***后還應看一下是不是安裝接線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