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臺商標
香港商標注冊
一、 申請條件
1、 可以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請;
2、 提供商標的中文或外文名稱(圖形不提供查詢);
3、 須保護的商品名稱或項目清單;
4、 如果您的商標為彩色,必須指定哪種顏色
二、 辦理商標申請所需材料:
1、 以法人申請,附《營業(yè)執(zhí)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請附***明文件1份;
2、 清晰商標圖樣25份(相片紙不接受),圖片尺寸要求不超過10×6厘米;
3、 填寫申請表1份,申請表必須由申請人簽署或由代理人簽署
三、 商標申請收費標準:
查詢費:普通:一個工作日;詳細:十個工作日
四、 辦理商標注冊程序及時間:
申請注冊時間:香港知識產權署商標受理(TM)證書約30天;商標注冊(R)證書約8-12個月;
注冊辦理流程:香港知識產權處查冊--正式申請--初次審批--排版印刷--刊登憲報--正式審批--領***書(10年有效)
臺灣商標注冊,所需具備之文件如下:
一、 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即營業(yè)執(zhí)照);如系影印本,須由申請人宣誓該影印本之內容與正本無異。
二、 委托書;(須由申請人及其代表人蓋章,不必公證)(此委托書系概括委任,往后相同申請人如委由本所辦理其他商標案件皆不必再檢附委托書)
三、 申請人及其代表人的英文名稱;
四、 欲申請注冊之商標圖樣;
五、 指定使用之商品名稱。(應具體明確,商品名稱不可涵義廣泛)
一般商標提出申請后,若文件齊備,大約8個月左右可知準駁,若商標有不得注冊之情形時,智慧財產局在駁回該商標前,會先發(fā)給核駁理由前***通知,予申請人陳述意見或減縮商品之機會;若無其他***情事時,則智能局將發(fā)給核準審定書,申請人于收到審定書之次日起二個月內須繳交注冊費,該商標始予注冊公告三個月。商標權自注冊公告之日起十年。
注冊費得分二期繳納,***期注冊費于收到審定書之次日起二個月內須繳納,否則審定失其效力,該商標不予注冊;第二期注冊費應于注冊公告之日起算屆滿第三年之前三個月內繳納之,或于屆期后六個月內加倍繳納注冊費,未繳納第二期注冊費者,商標權自加倍繳費限屆滿之次日起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