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申請途徑有兩種: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直接到商標局注冊大廳辦理(北京市西城區(qū)三里河東路8號)。
商標注冊申請流程(委托代理機構):
1、申請人應準備的資料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商標樣稿JPG文件,確定商品或服務項目等。
2、代理機構辦理商標查詢,(1個工作日內(nèi))通知查詢結(jié)果并提供咨詢意見。
3、代理機構制作商標注冊文件及代理合同,申請人核對后簽章。
4、代理機構代收申請費用并向商標局報送商標注冊文件(1個工作日內(nèi))。
5、商標局對商標注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并分配受理號(1個工作日)。
6、商標局向代理機構寄送《受理通知書》(15-30日)。
7、商標局對申請內(nèi)容進行實質(zhì)審查(6-18個月),通過后發(fā)布初審公告(3個月)。
8、商標局向代理機構寄送《商標注冊證》。
9、代理機構收到商標局寄送的文件后(1個工作日內(nèi))通知申請人領取,或與申請人確定寄送方式。
申請人填寫商標注冊申請書的注意事項:
1、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應當打字或者印刷。手寫的商標申請書件,商標局不予受理。
2、商標注冊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應按照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填寫,如果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企業(yè)所在地的省、市、縣名稱的,申請人應在地址前加上省、市、縣名稱。申請人的章印應與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上登記的企業(yè)名稱完全一致。
3、商品或服務項目應按照《商品服務分類表》中的規(guī)范名稱填寫,一份申請書只能填寫一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
4、如申請人是自然人,申請人名稱除填寫姓名外,還須在姓名之后填寫***號碼。
5、遞交申請前請仔細檢查申請書,遞交后不得改動。填寫錯誤需提交《更正商標申請/注冊事項申請書》,并向商標局交納500元更正費。申請人、商品或服務項目及商標圖樣不得更換。